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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15-12-16 信息来源:三门峡人大网

    根据国家《立法法》的规定,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1月26日批准我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获得立法权。为广开立法言路,推进民主立法,科学编制2016年立法项目和“十三五”期间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,根据《立法法》和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现向全市各界和全市人民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。

   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党派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,可以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。立法项目建议范围限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有关事项。立法项目建议的选题要按照上述事项范围,结合我市实际,着力在改善民生,促进城乡建设和管理、环境保护以及历史文化保护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、社会反映强烈,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解决的热点、难点问题作为建议的重点。

    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可以联合提出,也可以组织或个人名义提出。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内容主要包括立法的目的、必要性和可行性、需要解决的问题及立法内容等(也可提供草稿)。凡个人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被采纳列入年度计划的,颁发表彰证书。

    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:2016年1月31日。立法项目建议人(单位)要写明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职业、联系电话等。

    欢迎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踊跃参与,并提出合理化立法建议。对给予我市立法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志和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!

    立法项目建议请寄送:

           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。

            地址:市人大常委会机关503房间。

            邮编:472000,电子邮箱:smxrdfgw@163.com

            联系人:张根星

            电话:0398-2928620、2833556、2833596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

2015年12月14日

作者:三门峡人大网 【返回顶部】 【打印本页